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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叶芬、王强、杨修串、杨健、祝家合、张锦贵、温晓菁、程璇、董璇的告知函 2022年11月26日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丁秀琴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11-28 21:32
致:叶芬、王强、杨修串、杨健、祝家合、张锦贵、温晓菁、程璇、董璇的告知函 2022年11月26日
【概要描述】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三盛实业”或“公司”)近期发发现公司原管理层存在多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利益。三盛实业函告如下:
请贵方(程璇等九人)立即停止所有侵害三盛实业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盛实业对贵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保留追究贵方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
- 分类:新闻中心
- 作者:企业法定代表人:丁秀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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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1-28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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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知 函
致:叶芬、王强、杨修串、杨健、祝家合、张锦贵、温晓菁、程璇、董璇(合称“贵方”)
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三盛实业”或“公司”)近期发现公司原管理层存在多项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严重侵害公司利益。
厦门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向三盛实业发放的多笔贷款,均被公司原管理层挪用至林荣滨控制的地产项目公司使用,贷款被挪用的事实已经过原总经理郑孙兴的工作汇报和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2022年7月8日回复的闽银保监举复〔2022〕125号《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确认属实。三盛实业同时发现原管理层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贷款,涉嫌骗取银行贷款。
林荣滨因利用其控制的深交所上市公司ST三盛(证券代码:300282)提供近10亿元违规质押担保,2022年8月5日被北京证监局处罚。
2022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对林荣滨涉嫌证券违法的行为立案调查,其涉嫌违规担保的金额占ST三盛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2.08%,且林荣滨多次虚假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修订)第六条规定,已涉嫌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张锦贵时任ST三盛董事,程璇系ST三盛实际控制人之一,且均参与三盛实业贷款的审批。
此外,为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林荣滨与郑孙兴、林秀琴等人制定并实施所谓的《风险隔离方案》,将三盛实业价值超过10亿元以上的资产、业务所产生的利润、公司其他资产转移到其实际控制的壳公司,涉嫌侵占转移公司资产、拒不执行裁定。贵方亦在《风险隔离方案》审批中表示“已阅”或“同意”,涉嫌协助郑孙兴、林秀琴、林荣滨等人侵占、转移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利益。
现三盛实业函告如下:
请贵方立即停止所有侵害三盛实业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三盛实业对贵方所有违法违规行为保留追究贵方民事、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函告!
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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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丁秀琴 联系电话:13960260134 1345958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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